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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審查及查驗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工衛字第1123004957號令修正 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下水道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臺北市政府(110)府工衛字第11030352702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4點,並自110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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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12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工衛字第1123004957號令修正 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申請設計(變更設計)行政審查規定及接入許可審查項目表
附件二-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申請設計(變更設計)技術簽署規定及技術簽署抽查項目表
附件三-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申請竣工查驗項目表
附件四-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申請竣工修正檢核項目表
法規異動
修正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