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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監理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作業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0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北市交監字第90271894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交通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北市監理處八五交一字第33663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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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0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北市交監字第9027189400號函停止 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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