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51
人,瀏覽人次:
93279707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輔導市民臨時工作規定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6)府社助字第10637249100號函停止 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社會類
/
社會救助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4年5月13日臺北市政府七十四北市社會局社三字第20762號函訂 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 77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七北市社會局社二字第46019號函 修正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82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二北市社會局社二字第82096826號 函修正正全文及名稱;原名稱為「臺北市輔導市民臨時工作有關登記、 審核、派工注意事項」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 88年4月27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八北市社會局社二字第8802422200 號函修正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90年11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90)北市社二字第9028559200號 函修正發布第3點及第5點,並自函頒之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3)北市社助字第103417029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7.
中華民國104年9月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社助字第 10443292600號函修 正發布第1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8.
中華民國106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6)府社助字第10637249100號函停止 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