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法綜字第 10234201800號令修正 公布名稱及全文17條,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臺北市遊民輔導辦法)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社會類 / 社會工作目

法規異動

修正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