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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徵求企業贊助庇護工場就業方案作業試辦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障字第1013973900 0號函自函頒之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勞工類
/
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0)北市勞障字第100333924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函頒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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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障字第1013973900 0號函自函頒之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