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榮譽團結委員會實施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督字第 104316295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督察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