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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榮譽團結委員會實施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督字第 104316295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督察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4年2月16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八14北市警察局警督字第001136 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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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督字第 104316295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