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甄審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5月2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人字第104316491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人事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