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家庭暴力防治官甄訓派補及考核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111)北市警婦字第1 113061889號函訂定全文5點,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人事目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