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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家庭暴力防治官甄訓派補及考核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111)北市警婦字第1 113061889號函訂定全文5點,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人事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111)北市警婦字第1 113061889號函訂定全文5點,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