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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立醫療院所精密或昂貴醫療儀器合作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九十四北市衛企字第09430957000 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7年7月24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七北市衛技字第8723882400號函訂 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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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9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北市衛技字第8922111500號函修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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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九十四北市衛企字第09430957000 號函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