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中心下設規劃執行組與研究宣導組二組,規劃執行組由衛生局主辦
,民政局、財政局(動產質借處)、教育局、工務局、社會局、勞動
局、警察局、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工程處)、文化局、消防局、觀
光傳播局、青年局、人事處兼辦人員協辦;研究宣導組由臺北市立聯
合醫院(松德院區)主辦,惟如涉及各領域守門人訓練、環境防治等
事項,得視需要邀請其他局處兼辦人員協辦。
|
五、人力配置
(一)規劃執行組置組長一人、專任組員若干人得由衛生局委託勞動
局依規定辦理招募作業或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支援人員擔任;
兼任組員十三人,由各協辦局處指派人員兼任。
(二)研究宣導組置組長一人,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醫
師兼任、專任組員若干人得由衛生局委託勞動局依規定辦理招
募作業或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支援人員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