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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委員會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九十六北市衛醫護字第09638840 500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行政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4年5月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九十四北市衛健字第09433061300 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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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九十六北市衛醫護字第09638840 500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