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醫事檢驗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3)北市衛醫護字第10356428 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103年12月25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醫政目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