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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健康檢查及門診掛號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法綜字第103300343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7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保健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法綜字第103300343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7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異動
訂定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