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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 1093046599號令修正 發布第14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環境保護類
/
行政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法綜字第105331912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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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 1093046599號令修正 發布第14條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十四條
經核定發給獎金之案件,由環保局通知檢舉人領取獎金,並依稅法相關規 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