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鍋爐設施程序硫氧化物排放管道排放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法綜字第 10534330900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8條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環境保護類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