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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公廁檢查告發工作考核獎懲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北市環資字第1083013 581號函停止適用,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環境保護類
/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7月14日臺北市政府(89)北市環五字第 892220650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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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北市環資字第1083013 581號函停止適用,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