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寓大廈及違反建築法爭議處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人管字第1103001132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4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公寓大廈調處暨 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修正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