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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師大社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優先裁處作業原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4月1日臺北市政府(103)府都規字第 10331925000號令廢止 ,並自103年4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
都市計劃分區管制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4月2日臺北市政府(101)府都規字第101317482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4點,並自101年4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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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4月1日臺北市政府(103)府都規字第 10331925000號令廢止 ,並自103年4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經本府列管之師大社區範圍
附件二-評點表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