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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建築工程施工中必須勘驗部分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9)北市都建字第109323 032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109年12月2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8年9月26日臺北市政府(78)府工建字第365903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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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9年6月29日臺北市政府(79)府工建字第79037885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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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84)府工秘字第84005681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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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9)北市都建字第109323 032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109年12月21日起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承造人及營造業技師施工勘驗報告表
附表-監造人現地勘驗檢查報告表
法規異動
修正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