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受理行政罰鍰申請分期繳納案件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北市消預字第111304805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自112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消防類 / 其他目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