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開發區協議市價審查委員會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11)北市捷聯字第11130046 35號函修正,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組織目

立法總說明

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下稱本局)前於105年7月18日以北市捷聯字
    第 10531810400號訂頒「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開發區
    協議市價審查委員會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並自函頒之日
    期生效。
二、本要點已執行約 5年,有重新全面檢視之必要,以符本府定期檢討之
    旨。
三、爰本次修正共計七點,其內容重點如下:
    (一)修正行政規則編號格式(修正本要點第1~7點)。
    (二)新增及酌修部分文字:敘明本要點適用於本府擔任土地開發主
          管機關之所有捷運開發區(修正本要點第1點)。
    (三)刪除文字及修正任期年限:比照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
          會之任期(修正本要點第2點)。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