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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電腦感應卡管理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3)北市捷人字第1033085 08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人事考核獎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7年8月2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七十七捷人字第21160號函訂 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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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9年11月3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八十九捷人字第892281770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自89年11月3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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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92)北捷人字第0923269980 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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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3)北市捷人字第1033085 08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