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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員工報支計程車費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9)北市捷行字第109303 0835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行政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77年1月2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七捷行字第09933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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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9年7月25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九捷行字第68303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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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9月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九十二北市捷行字第09232187 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 屬各區工程處員工報支計程車費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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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9)北市捷行字第109303 0835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