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82
人,瀏覽人次:
92287017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國家賠償事件處理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6年3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6年3月3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86)北市捷秘字第8620476400 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行政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2年7月1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82)北市捷秘字第 215684號 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6年3月3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86)北市捷秘字第8620476400 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