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08
人,瀏覽人次:
92736918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8月2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107)北市一區 人字第10760035102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其他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5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九十五北市北人 字第 0956010740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8年 3月3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98)北市北人字 第098601090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第5點、第10點、第12點、 第16點、第17點、第21點;自即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6年 9月12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106)北市北人 字第106310725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22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7年8月2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107)北市一區 人字第10760035102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廢止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