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8月2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107)北市一區 人字第10760035102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其他目

法規異動

廢止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