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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公務機車管理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104)北市翡秘字第104302219 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翡管類
/
行政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9月25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七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翡秘字第807 20258700號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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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104)北市翡秘字第104302219 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