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北市古地人字第1137010964 2號函修正全文20點,並以電子郵件下達自113年7月2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地政類 / 其他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1月27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訂定發布全文2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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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7月26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95)北市古地人字第0953129 2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第2點及第21點至第23點(原名稱:臺北 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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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4月8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97)北市古地人字第09730488 8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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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104)北市古地人字第10430 6725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至第4點、第15點、第16點;刪除第2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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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105)北市古地人字第10530 9508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9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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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108)北市古地人字第10870 12521號函修正發布第9點、第12點、第13點、第17點,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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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11年10月6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111)北市古地人字第11170 140253號函修正第4點、第6點及第13點,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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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北市古地人字第1137010964 2號函修正全文20點,並以電子郵件下達自113年7月22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2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