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在營軍人家屬全民健康保險就醫補助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兵管字第10130129900號函修正 發布第4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役政類 / 兵員徵集目

法規異動

修正

四、申請手續:
  (一)檢附健保費或醫療門診、住院收據,送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辦理
        。
  (二)區公所受理並依規定初審,核符規定者,由戶役政資訊系統列印
        申請清冊(RMRP3350、3370),併前揭相關單據送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複審後,以郵政劃撥入帳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