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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新聞處執行違反菸酒管理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案件統一裁罰基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4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4年4月7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九十四北市新一字第09430362700 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主計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九十三北市新一字第09330662401 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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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4年4月7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九十四北市新一字第09430362700 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