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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復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府人一字第092026570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自來水事業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6年7月25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六府人一字第8605679200號函訂定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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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6年12月26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六府人一字第8609759400號函核定 修正發布第 6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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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府人一字第092026570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