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主任委員指定之;其餘成員由各單位指派文
書種子擔任。
本小組幕僚工作由公文及圖資管理組辦理,並得邀請各單位人員參與
幕僚作業。
〔立法理由〕 明定各單位由文書種子擔任本小組成員,修正第六點第一款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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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小組會議每季召開一次,並得視業務推動之需要,不定期召開臨時
會,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得指定代理人代理
之。
本小組會議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業務單位、相關機關代表或學者專家
出(列)席。
〔立法理由〕 因應本會節能減紙會議停止召開,刪除第一點第一款文字,並明訂為每季
召開一次之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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