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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各級學校教師輔導學生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0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1371109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8月26日臺北縣政府北府教特字第 0920461408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5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 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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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1371109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