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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營建混合物資源處理場設置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1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工養二字第1000575145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51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6月1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工養二字第1000575145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51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土資場(混合物處理場)違規處分標準表
法規異動
訂定5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