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案件處理及管制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9月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訴行字第 1031623192號函修正發布 第1點,並自103年12月2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法制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確保本府所屬各機關及新北市烏來區
    公所就本府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案件辦理之時效及品質,以保障
    人民權益,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