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巡迴服務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消字第1031051977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法制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六、辦理巡迴服務所需經費由本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