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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巡迴服務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消字第1031051977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法制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消字第 1001667395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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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消字第1031051977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
六、辦理巡迴服務所需經費由本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