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行政大樓建材展示室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0月13日起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98年10月29日臺北縣政府北 府秘管字第0980889012號函,自98年10月13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秘書類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