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行政大樓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1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秘管字第1000230671號函停止適 用,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秘書類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