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零售市場攤鋪位設置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基隆市政府基府產場壹字第1020165069B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7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基隆市 / 建設類

立法總說明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於96年 7月11日公布施行,依據該條例第五條:「
市場得依物品屬性,劃定攤(鋪)位,分類分區營業;其攤(鋪)位之設
置方式、型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
機關定之。」規定,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定,據此提出「基隆市零售
市場攤鋪位設置及管理辦法」,本辦法草案條文共計七條,謹將本辦法草
案分述如下:
一、明定法源依據。(草案第一條)
二、明定主管機關。(草案第二條)
三、明定市場營業項目及用途。(草案第三條)
四、明定攤(鋪)位應依市場面積、空間之特性規劃及營業器具或設備擺
    設之限制。(草案第四條)
五、明定市場應保留一定比率優先核准身心障礙者提出之申請。(草案第
    五條)
六、明定攤商應利用原有設備營業及變更規定。(草案第六條)
七、明定施行日期。(草案第七條)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