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9月16日基隆市政府基府工養壹字第 1040237593B號令修正 發布第4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基隆市 / 工務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基金來源如下:
一、各級管線單位、私人、公民營公司團體繳交本府代辦柏油路面修補費
    用。
二、政府補助及協助收入。
三、市區道路使用費。
四、本基金孳息收入。
五、私人或團體捐贈之經費。
六、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