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務據點:鄉鎮市公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宜蘭辦事處、財 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裡站
七、獎勵措施 鄉鎮市公所部份,依年度協助辦理案件數之績效,致贈不同之宣導品 ,另符合下列標準之一者,發函建請鄉鎮市公所對於承辦主管及承辦 人各予以嘉獎 1次,以資鼓勵: (一)依件數排名之前三名,且年度累積件數達 600件以上。 (二)年度件數較前一年度件數增加 100件以上,且達各公所合計總件 數之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