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受理民眾申請一百零六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 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宜稅土字第1070131872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 (原名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受理民眾申請一百 零六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稅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一、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因應一百零五年公告地價調
    整致應納稅額增加,為減輕無力於法定期間內一次完納一百零六年地
    價稅之納稅義務人負擔,特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三項
    規定,訂定本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