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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處理遺失物招領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2月28日宜蘭縣政府府蘭博行字第101000039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7點;並自101年3月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文化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2月28日宜蘭縣政府府蘭博行字第101000039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7點;並自101年3月2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遺失物登記單
附件二-遊客物品拾獲單
附件三-遺失物招領登記表
附件四-遺失物招領公告表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