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處理遺失物招領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2月28日宜蘭縣政府府蘭博行字第101000039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7點;並自101年3月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文化類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