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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40166487號令修正發布第 1條、第12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組織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綜字第 1030320094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2條,並自103年12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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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40166487號令修正發布第 1條、第12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一條
本規程依桃園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修正]第十二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