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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核發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7日桃園縣政府府法濟字第1020316204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民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11月11日桃園縣政府府法二字第0940316220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4條;並自民國95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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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7日桃園縣政府府法濟字第1020316204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