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構及學校處理歸屬桃園市所有拾得物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月9日桃園市政府府財用字第 1040006178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財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