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3月21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500597941號公告自105年 3月23日廢止繼續適用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工務類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