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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公園適性發展審議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5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工景字第 1080082599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8年5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工景字第 1080082599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審議範疇檢視流程圖
附件二-審議作業流程圖
法規異動
訂定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