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月5日桃園市政府府都行字第1090305806號令修正發布第2 點附表1,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建設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市都市計畫保護區及農業區依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七
    條及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之各項設施,除都市計畫說明書或其他
    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要點及附表一所定容許條件申請核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