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公私有畸零地建議合併使用證明書核發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桃園市政府府都建照字第1050226605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建設類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